商品详情
關於Rush Poppers的兩三事

Rush Poppers,又可簡稱芳香劑、Rush或Poppers,是各種亞硝酸酯——特別是亞硝酸異丙酯(isopropyl nitrite)、亞硝酸異丁酯(isobutyl nitrite)
以及較為罕見的亞硝酸正丁酯(butyl nitrite)和亞硝酸異戊酯(amyl nitrite)——的代稱。[1]
亞硝酸異戊酯在醫學上常用作氰化物中毒的解毒劑,[2]但是「Poppers」一詞僅限於指代其作為娛樂性藥物。
亞硝酸異戊酯及其他數種亞硝酸酯常見於空氣清新劑、磁頭清潔劑[3]及指甲油去除劑中,[4]
因此也常會被用於提高性快感。[5]這些產品自20世紀70年代起成為了一種俱樂部文化。[6]
儘管至少有一份分析指出,Poppers對於社會和個體的危害風險相比其他娛樂性藥物所帶來的風險要小,
但是有其他極少數的案例表明其可能導致嚴重的副作用。一份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發表的信件表示,
一位眼科醫師記錄了三例因使用Poppers導致視力發生臨時性變化的案例。[7]
有些證據表明即便是偶爾使用也可能會影響視力。[8]
意外吞入Popper瓶中之液體(而不是吸入液體的揮發物)是相當危險的,並且可能會致命。(不可吞服)[9][10]
托馬斯·勞德·勃隆頓爵士 | |
---|---|
![]()
Sir Thomas Lauder Brunton
|
|
知名於 | 心絞痛治療法 |
科學生涯 | |
機構 | 皇家學會 |
1844年,法國化學家巴拉爾(Antoine Jérôme Balard)合成了亞硝酸異戊酯。
蘇格蘭內科學家托馬斯·勞德·勃隆頓爵士(1844年3月14日–1916年9月16日)
受到先前其與亞瑟·加姆季(Arthur Gamgee)及班傑明·沃德·理察森(Benjamin Ward Richardson)研究的啟發,
最先將亞硝酸異戊酯用於治療心絞痛。勃隆頓爵士推論認為,
亞硝酸異戊酯會使患者的冠狀動脈擴張,進而增加流向心臟肌肉的血流,因而緩解心絞痛。
進一步研究表明,少量的亞硝酸烷基酯會促使可用作氰化物中毒解毒劑的高鐵血紅蛋白的生成。
當高鐵血紅蛋白遇到氰化物後會合成為無毒的氰化高鐵血紅蛋白。[11]
急救人員通常會攜帶一個包含亞硝酸酯的氰化物中毒急救包,
例如常見的Taylor Pharmaceutical氰化物中毒解毒劑。[12]
《時代》雜誌和《華爾街日報》曾報道「Poppers潮」初現於男性同性戀中用於增強性快感,
隨後因為產品營銷而「快速傳播到前衛的異性戀中」。20世紀70年代的一系列採訪
表明Poppers的用戶群體及其廣泛,包括建築工人、在「紐約新潮夜店」的「時尚的紐約東區夫婦」、
「陷於忙碌的公關工作」的洛杉磯女商(她向採訪者透露「我現在就想用Poppers」)
以及在「全國各地的閃光燈下和迪斯科舞曲中」的狂熱迪斯科舞者。[13]
儘管很難獲得用戶調查,但1988年的一份研究表明在巴爾的摩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百分之六十九的男男性行為使用了Poppers,而前一年的使用率為百分之五十一。
調查也發現該地區中百分之八十一的娛樂性藥物使用者使用過Poppers,其中百分之六十二為「中重度濫用者」,
首次使用Poppers的平均年齡為18.6歲。上述測量組均使用Poppers來達到性愛時的快感,
但是參與男男性行為的參測者通常更習慣在性行為中使用。報告指出這類參測者在愛滋病爆發後增加了Poppers的使用,
而將Poppers用於娛樂性藥品的測量組並無減少使用的跡象。[14]
1987年美國參議員委託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的調查表明,全美少於百分之二十的人口曾使用過Poppers。[15]
由於各大製藥廠出於公共關係和各項法規的限制,經常有未成年人使用Poppers的案例。[16]
2005年發表的一份論文關注了2000年及2001年的全美藥物使用調查中12歲-17歲的青少年承認使用Poppers的數據。
總體而言,百分之三十點五的青少年受訪者承認曾使用Poppers,而在大於14歲的青少年受訪者中這個比例為百分之五十一點八。
使用Poppers亦和居住於非都會地區、先前曾使用(與藥物濫用治療無關的)心理健康服務、過失行為、
受訪前一年的酒精及藥物濫用和依賴以及多重藥物使用有關。[17]
和這個調查相反的是,在英格蘭西北地區,百分之三十自行報告使用Poppers的案例為16歲的未成年人。[6]
效果
[編輯]
吸入亞硝酸酯能夠放鬆全身上下平滑肌,包括肛門和陰道處的括約肌。[2]
尚不清楚亞硝酸酯是否會對大腦產生直接的影響,但是由於吸入後會使血管周圍的肌肉鬆弛,
血管會擴張因而血壓會降低,這會使使用者在幾分鐘內體會到激動和暖意。[18]
因此,不能在服用西地那非(壯陽藥)或他達拉非(壯陽藥)的同時使用Poppers,
因為這兩種物品混合亦會降低使用者的血壓,進而可能會威脅性命。[19][20]
亞硝酸烷基酯常被用作俱樂部娛樂用物品以增強性快感。
用藥後因心跳加快所導致的眩暈感、愉悅感及其他感覺被認為能夠增強性慾和快感。[5]
健康問題
[編輯]

《默氏診療手冊》(Merck Manual of Diagnosis and Therapy)表明近乎
沒有證據能證明吸入亞硝酸烷基酯會造成嚴重的生理傷害。[5]
基於對於個體和社會危害程度的科學證據,一份由英國政府顧問設計將藥物和危害程度排列的調查顯示,
包括酒精和菸草在內,Poppers相比於其他娛樂性藥物對於個體和社會的潛在危害要小得多。[21]
1983年一份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的簡報指出
「現有的傷害報告並不能表明濫用Poppers會導致嚴重的傷害或疾病」。[22]
常見的副作用包括頭痛[23],在某些情況下會初現暫時(數秒鐘)的勃起問題。
其他的風險包括如果Poppers的液體濺撒在皮膚上則可能會導致灼傷。
罕見的情況下,極端過量使用Poppers則可能會導致窒息、心律不整、心血管抑制、
一氧化碳中毒、肝腎中毒、面部皮膚炎以及黏膜、肺部或皮膚的瘙癢。
罕見情況下(因超量使用Poppers而誘發)亦可導致正鐵血紅蛋白血症和溶血反應。[來源請求]
因吞咽(而非吸服)導致的過量用量可能會導致發紺、失去意識、昏迷甚至死亡。
超過量使用Poppers會促進高鐵血紅蛋白的生成,這時需使用亞甲藍治療。
[2][9][24][25][26]意外吞服戊亞硝酸酯或丁基亞硝酸酯可能會誘發類脂性肺炎。[10]
亞硝酸烷基酯禁忌與血管舒張劑——
包括西地那非(Sildenafil,俗稱「偉哥」;商品名「萬艾可」、「威而鋼」)
和他達拉非(Tadalafil,商品名「希愛力」)——同時使用。
因兩者均能使血管舒張,同時使用可能導致低血壓,進而導致暈厥、中風或心臟病。[27][28][29]
Poppers可能增加眼壓,患有青光眼的人士應避免使用。[30][31]
一份發布的案例總結到,
「在使用亞硝酸異戊酯治療心絞痛的超過一百年的歷史中,
沒有類似的案例(即因使用亞硝酸異戊酯導致視力喪失)出現;
就藥理學而言很難指出視力喪失的機理」。[32][33]
在近來英國和法國的案例中,Poppers亦被認為會損傷視網膜黃斑。[34]
與愛滋病爆發的關聯
[編輯]
Poppers常被誤認為和愛滋病、HIV感染和卡波西氏肉瘤(Kaposi’s scarcoma,一種和愛滋病相關的癌症)有關。
[35]在愛滋病爆發初期,一種相當無聊且沒有根據的假說認為Poppers與其有關,
而這個謠言性質的假說多基於愛滋病重估運動的偽科學[36]。
化學性質
[編輯]
Poppers的主要成分為亞硝酸酯(化合物結構為R–ONO)。更正式的說法應為亞硝酸烷基酯。
亞硝酸酯類中前幾類為具有揮發性的液體;亞硝酸甲酯和亞硝酸乙酯在標況下為氣體。
亞硝酸的有機化合物可通過醇與亞硝酸鈉在硫酸中反應製備。
反應會緩慢生成氮氧化物、水、醇類和醛的聚合物。
物理和化學性質(Sutton, 1963年):
亞硝酸異丙基酯 | 亞硝酸-2-甲基丙酯 | 亞硝酸異戊酯 | 亞硝酸丁酯 | |
---|---|---|---|---|
化學式 | (CH3)2CHONO | (CH3)2CHCH2ONO | (CH3)2CHCH2CH2ONO | CH3(CH2)2CH2ONO |
分子量 (g·mol−1) | 89.09 | 103.12 | 117.15 | 103.12 |
物理狀態 | 透明淡黃色油狀液體 | 無色液體 | 透明液體 | 油狀液體 |
沸點 (℃) | 39℃(760 mmHg下,後同) | 67 | 97–99 | 78.2 |
比重 | 0.8702(20/20℃) | 0.872 | 0.9144(0/4℃) |
合法性
[編輯]
亞硝酸異戊酯由伯勒斯·惠康製藥公司(現葛蘭素史克)和禮來公司生產,
最初以小瓶安瓿裝瓶,折斷瓶頸後即可釋放揮發性氣體。
因為折斷瓶頸時會發出「砰」的聲音(popping sound),
這也是Poppers名字的由來(意譯為「會發出砰聲的東西」)。
[37]現在,Poppers多改變了配方:在歐洲出售的Poppers
多包含亞硝酸異丁酯(isopropyl nitrite),亞硝酸異丙酯(isobutyl nitrite)則因法律原因禁止銷售[38],
在美國多為亞硝酸異丙酯(isobutyl nitrite),
而在加拿大多為亞硝酸異戊酯(amyl nitrite, isopentyl nitrite)。
台灣
[編輯]
在台灣,該藥劑核可證字號已過期,屬於非法藥劑——違禁藥,
不得販售/轉讓/寄放或供他人使用,在台境內無合法取得管道。
法務部公告稱其為亞硝酸酯類(Nitrites),屬於吸入性濫用物質(如同一氧化二氮),並非毒品。
美國
[編輯]
在美國,亞硝酸異戊酯做出於1937年作為處方藥出售,後於1960年因安全記錄良好,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去除了處方的要求。
1969年FDA在發現亞硝酸異戊酯的娛樂性需求增長後又重新要求購買時需出示處方。
其他的亞硝酸酯在1988年國會通過的反藥物濫用法案中禁止,
但該法案給出了「商業使用」這一例外。法案中,
「商業使用」定義為任何除了將揮發性亞硝酸酯用作吸入劑或是將揮發性亞硝酸酯注入人體以達到愉悅感的應用。
[39]該法案於1990年生效。因此,一些生產商據此修改了配方以符合法案。
由於環己亞硝酸酯並不違法,許多磁頭清潔劑、指甲油去除劑和空氣清新劑均改用此配方。
法國
[編輯]
在法國,因為潛在的安全因素,自1990年起政府禁止銷售
含有丁基亞硝酸酯和亞硝酸異戊酯(及其同分異構體)的產品。
[40]2007年政府將此限制擴展到所有的非藥用亞硝酸烷基酯。
[41]在性用品商店物主起訴後,法國國務委員會認定政府未能為該法案的擴展做出合理的解釋因而將其廢除;
委員會認為即便存在罕見的事故也是因為非正常使用,
而這個風險應通過包裝上的強制警示告知使用者。[42]
英國
[編輯]
在英國,Poppers常常合法地[43]在同性戀酒吧、性用品商店,娛樂性藥物用品店
(drug paraphernalia head shops)以及網絡上銷售。[44]
根據1968年藥物法案,將Poppers當作供人攝入的產品是非法的,
因此為了使其合法,商家其多以除臭劑的形式銷售。[45]
- 《藍絲絨》,1986年的電影,含有亞硝酸異戊酯吸入的場景。